据此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显示,本批遴选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优先布局在迎峰度夏缺口大、新能源消纳困难等区域,优先考虑在退役火电厂厂区、变电站主变功率波动大的区域。
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具备独立运行条件。
完成可研,已完成备案和用地手续等前期工作,市级以上供电部门出具电力系统接入意见。原则上2023年1月开工建设,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的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6月月底前建成投产。
已签订风光容量租赁协议,与协议中风、光项目原则上属于同一省辖市。
技术示范性强,优先采用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新型技术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压缩空气等物理储能项目。
有完善的安全方案。
项目实施路径、运营模式或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发挥示范带头左右。
已纳入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的储能项目不再参评。
文件原文如下:
关于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专家评审,确定了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联系电话:0371-69691140(兼传真)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电力处
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
河南省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名单
原标题:2.5GW/5.2GWh!河南第二批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