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相关部门:
《青海省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工作,按照省政府项目谋划工作专题研讨会议安排部署,以及“省级万亿、市州千亿、县级百亿”总体目标和行业领域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推进专班,制定完善本地区、本部门项目谋划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谋划储备一批夯基础、利长远、有远景的项目,为稳投资促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项目支撑。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国家重大战略,抢抓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以“国家政策所许、青海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市场主体所能”作为项目谋划生成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较大影响力,符合中央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申报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压茬推进的项目生成储备格局。
三、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全省投资项目攻坚行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对在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形成省地联动、部门协同、全员谋划、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请各地区、各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专班名单、具体联络员(要求副处级干部)名单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时,按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紧盯目标,分批次梳理筛选项目谋划攻坚项目清单,并按程序于3月20日、6月20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组建专家服务团队跟踪指导,加大前期经费支持力度。
附件:青海省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联 系 人:杨永德、马双成
联系电话:0971-6365233(兼传真)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青海省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青海省投资项目攻坚行动方案》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深入挖掘潜力潜能,加速项目转化生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总体部署,紧扣“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立足“十四五”,展望“十五五”,围绕推进“一优两高”,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集中开展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按照“省级万亿、市州级千亿、县级百亿”的目标要求,谋划储备一批夯基础、利长远、有远景的项目,为争取国家投资、引导社会投资、对外招商引资和吸引金融资本创造条件,为稳投资促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项目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领,精准发力。抢抓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以“国家政策所许、青海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市场主体所能”作为项目谋划生成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精准谋划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项目。
远近结合,突出重点。聚焦国家政策导向和发展需求,重点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较大影响力,符合中央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申报条件的重大项目,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压茬推进的格局。
统筹谋划,协同联动。按照省级统筹牵总,地区部门具体谋划的原则,依托各行业厅局组建各领域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积极探索建立项目谋划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新载体,形成省地联动、部门协同、全员谋划、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健全机制、突出绩效。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督促检查,注重协调服务,提高项目转化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攻坚目标
利用上半年时间,集中开展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谋划储备投资总量万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构建“百亿项目引领、十亿项目示范、亿元项目支撑”的谋划储备格局。
地区谋划目标。西宁市谋划项目投资总量2500亿元以上,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各谋划项目投资总量2000亿元以上,海北州、黄南州各谋划项目投资总量1500亿元以上,果洛州、玉树州各谋划项目投资总量1000亿元以上。
行业谋划目标。生态环保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200亿元以上,交通运输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3800亿元以上,水利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1000亿元以上,能源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5000亿元以上,信息化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100亿元以上,产业发展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1800亿元以上,城镇建设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1200亿元以上,民生改善领域谋划项目投资总量400亿元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坚持自然恢复与系统治理并举,聚焦黄河流域、三江源、祁连山、泛共和盆地、河湟谷地等重点区域流域,围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治理、自然保护地现代化建设、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国土绿化扩面提质、湿地生态功能提升、荒漠化综合防治、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谋划一批项目,全面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建设产业“四地”
——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强化以盐湖化工为核心的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建设世界级钾、锂、镁、钠、硼及氯气平衡综合利用产业基地,谋划钾肥扩能、氯化钾、碳酸锂、金属镁一体化、光热熔岩、硼系储氢新材料、煤基烯烃等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盐湖产业集群和无机盐化工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西州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产业基地。以海西、海南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为依托,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谋划一批光伏、风电、光热、水电、“荷储网源一体化”“多能互补一体化”等项目,加快清洁能源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围绕提升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推进区内区外电力能源通道布局,谋划一批省内骨干电网、省间电网互联、电力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零碳电力,以及氢能、天然气储气调峰、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热、干热岩开发利用、核能开发利用等项目,扩大绿色电力跨省外送规模,全面提升能源保障能力。(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州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按照“一环引领、六区示范、两廊联动、多点带动”生态旅游发展布局,围绕打造高原湖泊、盐湖风光、草原花海、雅丹地貌、冰川雪山等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目的地,以及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昆仑山、可可西里、清清黄河等世界生态旅游资源品牌,加强河湟文化、热贡文化、宗日文化、喇家遗址、丝绸之路青海道等文化遗产、历史遗迹,谋划一批“通道+景区+城镇+营地”全域旅游项目,着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优化“四区一带”农牧业发展布局,围绕牦牛、藏羊、青稞、油菜、马铃薯、枸杞、沙棘、藜麦、冷水鱼、蜂产品、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一批生产、储备、加工和消费的项目,加快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全省水利“东西为重”“多点发力”的总体布局,聚焦生态、供水、防洪安全,围绕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引水调水、防洪减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以及保障民生水利、构建分级水网、江河控制性工程、河湖库区治理及水利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谋划一批水利工程骨干支撑项目,积极构建与“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州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
——铁路。围绕加快打造“两心、三环、三横四纵”复合型铁路网,强化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骨干作用,谋划一批对外快速铁路、省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州政府、青藏铁路集团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公路。紧盯交通强国建设,重点围绕交旅融合发展、黄河流域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三江源地区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研究等方面,谋划一批高品质的高速公路、高效率的普通干线、广覆盖的农村公路等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州政府、省交控集团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机场。按照“两核四群五网两带两基地”民用机场布局,着力打造适应区位要求的“1+9+N”高高原民用机场群,谋划一批机场扩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等项目,进一步加密连接国家重大战略区域机场的航线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州政府、青海机场公司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围绕提升枢纽转换效率和服务水平,谋划一批加快区域互通循环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推进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围绕青海一体化算力网络布局、国家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5G网络和宽带建设、数字平台经济、“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智能终端、信息安全等方面,谋划一批“数字青海”骨干支撑项目,加快推进“云上青海”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依托特色产业资源,以提高产业化程度,加大补链延链强链为导向,围绕有色冶金、特色轻工业、绿色建材等传统产业,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谋划一批强基础、增动能、利长远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快形成上下游配套、竞争优势突出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七)助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总体布局和“一群两区多点”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围绕兰西城市群、西宁海东一体化发展、格尔木全省副中心城市,以及打造玉树三江源地区中心城市、培育共和区域中心城市、玛沁高原雪域新城,谋划一批城市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项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谋划一批乡镇基础设施延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等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八)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教育。推动学前教育充裕普惠安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谋划一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重大教育事业项目,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卫生。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疾控机构改革、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化教育医疗援青合作,谋划一批医院提标扩能、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等项目,高水平建设健康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应急保障。加强“智慧应急”建设,围绕应急保障网络体系、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谋划一批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救助恢复等项目,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省应急厅牵头,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时间安排
(一)方案编制、启动阶段
研究制定《青海省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完成时间:1月20日前。
省级各行业部门、各地区组建完成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专班,按照重大项目谋划方向和重点,明确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开展项目谋划培训调研,统筹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项目谋划工作。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
(二)集中谋划、论证阶段
省级各行业部门、各地区按照行动方案重点任务,集中开展项目谋划。
完成时间:2月28日前谋划提出第一批项目;5月31日前谋划提出第二批项目。
组织专家筛选论证,择优提出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带动力的省级谋划项目,提交省发展改革委汇总。
完成时间:3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筛选论证;6月20日前完成第二批项目筛选论证。
(三)项目入库、总结阶段
精准对标对表国家战略、产业政策和重点投向,通过项目筛选论证,做好重大项目筛选入库工作,将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投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要求、招商引资需求,符合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节能、技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标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库。
完成时间:3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入库;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项目入库。
省级各行业部门、各地区总结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持续做好“跑部”对接等工作。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完成。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项目谋划攻坚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创新谋划方式,制定完善本地区、本部门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压细压实责任,确保项目谋划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既有项目谋划生成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建立项目谋划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建立地区、部门项目谋划专家库,组织对口专业智库机构参与项目谋划工作,形成全面统筹、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纵横协作的项目谋划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总协调作用,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分地区分部门开展项目谋划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对项目谋划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在前期经费、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对项目谋划推进缓慢、攻坚目标后进的地区部门,采取督导、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对在项目谋划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经验做法和工作举措,进行广泛报道宣传,总结塑造典型案例,营造互看、互学、互比的浓厚氛围,确保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附表:1.青海省谋划攻坚重大项目建议表
2.谋划攻坚重大项目建议书
附表2
谋划攻坚重大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三、项目选址或建设地点
四、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五、建设进度计划
六、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七、经济社会效益评价
新增产值/营业收入、就业、税收,带动相关产业等。
八、项目目前进展
明确已完成的具体事项,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九、谋划单位及联系人
(单个项目建议书内容不少于800字)
原标题: 青海:谋划一批“荷储网源一体化”、“多能互补一体化”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