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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猛药!用规划解决光伏等产业的消纳难题
日期:2015-12-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yume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另一方面,规划模式不利于“源—网—荷—储”的全局兼顾。我国的电源规划模式是典型的“自下而上、层层批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电源点的投资建设审批只是以投资主体资格和项目建设可行性为依据,而没有考虑单一电源与区域内其他电源、电网消纳能力以及负荷需求的协调问题,从而导致电源建设的盲目性,电源建成后的发电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

以我国西南某省为例,进入“十二五”以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节能减排战略的大力推进下,该省呈现出水电全流域大规模开发的形势,水电供电能力大幅度提升。但是,由于水电投产与配套送出电网建设进度不一致,加上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滞后,该省丰水期、平水期水电供大于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弃水率居高不下。

全局兼顾,未来规划应立足系统整体

规划的制定将从全局角度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要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难题,在考虑技术手段之前应首先从规划入手。

一方面,要创新电力规划方法,实现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优化。电力规划要逐步引入综合资源规划的理念,打破电力系统各部分单元之间的界限,将电力供应侧与需求侧各种形式的资源综合成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从而使得电源规划能够与电网规格结构、负荷规模和系统消纳能力相适应;

电网和需求侧能够更好地应对清洁能源的间歇性和随机性特性,在大量、高效地接纳清洁能源的同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由此,达到整个规划系统的社会总成本最小,实现电源与电网、电网与用户、电源与用户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即实现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优化模式。

另一方面,要改变电力规划机制,建立一种“自上而下、集中规划”的政府规划机制,逐步改变现有的“自下而上、层层批准”的规划模式。由国家能源局直接领导国家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电网企业、大型发电企业以及科研设计院等规划研究力量,制定中长期电力发展战略。

在电力中长期战略的指导下编制电力五年规划,突出规划方案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及整体性,把电力规划关注的重点从项目审批逐步转移到对于总量、结构以及布局的优化控制上;改变“十二五”期间诸多专项电源规划、区域电网规划的碎片化现象,将各类电源规划、电网规划等均纳入电力发展总体规划,突出统筹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

清洁能源是实现我国未来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我国的清洁能源虽然在体量上规模可观,但是利用效率却有待提升。在众多可能导致清洁能源消纳困难的原因当中,过去电源规划的不够合理是根本原因。

我们认为,未来应将电源规划和电力系统全局规划有机结合,以实现整体最优。一是要创新电力规划方法,实现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优化,二是要建立一种“自上而下、集中规划”的政府规划机制。

当然,电力系统规划还应该考虑宏观经济、硬件技术等层面的影响。此外,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也可能会阻碍全局最优的实现。因此,“十三五”期间,如何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电力系统规划,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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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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