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该批示的推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商讨如何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弃风限电等问题。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多个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政策与此次国家领导人对该文件的批示有一定的关系。
该汇报材料获得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及晶科能源、阳光电源、阿特斯、联合光伏、海润光伏、天合光能六家企业的联合盖章。
以下为汇报材料全文,该文件经修改后上报,最终上报文件与下文有少量出入。
关于光伏电站电费久拖不决的紧急报告
尊敬的习主席:
近年来,我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快速发展,为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提升新能源消费占比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高度提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您以博大胸襟与智慧阐述了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指引和激励着广大可再生能源工作者。预计到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积装机量将突破4300万千瓦,成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但由于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长期拖欠,严重危及着行业的未来发展。
一、光伏发电补贴拖欠情况
补贴拖欠金额超过100亿元。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光伏发电项目可及时申报取得上网电价补贴。
但自财政部2013年9月组织第五批《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项目申报之后就停止了相关申报。依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度新增光伏电站并网容量达到1060万千瓦,加上2015年新建项目,截至2015年9月,已有超过2000万千瓦的光伏项目未能获得补贴资金,总的拖欠金额已超过100亿元。
补贴发放的程序及周期冗长。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程序是:由地方财政、价格和能源部门初审,经国家财政部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家审批,然后再由中央财政拨付至地方省市县区级财政,继而发放至发电企业或由电网企业代付。申报程序繁琐,资金调配周期长(从申报到公示结果一般跨时一年,加上申报等待及资金拨付时间,实际周期会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