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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政办〔2015〕94号 《关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01-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uyuch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县区政府(管委)相应成立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加强部门协作,统一组织光伏扶贫工程实施。

(二)创新资金筹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其中自筹部分资金可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和社会各界支持等途径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区安排(市、县2:8比例分担筹集)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其中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自筹部分资金可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光伏扶贫的资金困难。

(三)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各县区要根据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好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工作,与光伏扶贫工程有机结合,电网升级改造与光伏电站建设同步进行,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

(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选址要尽量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建设,也可以建设光伏大棚,既节约耕地,又提高收益。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选址原则上在贫困户屋顶或庭院建设,对屋顶或庭院不适合建设的,可以按照村级光伏电站选址条件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方式建设,实行分户收益。

(五)强化管理维护。各县区政府(管委)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日常维护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协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印制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光伏扶贫使用维护手册》,发放到有关贫困村和贫困户。供电企业和中标光伏企业要帮助有光伏电站的乡(镇)、村选派专门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专业的维护队,负责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进行维修和维护指导。完成建设的贫困村、贫困户都必须参加一次光伏设备日常维护的知识培训,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挥最大效益。

(六)明确责任分工。扶贫部门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到村、到户项目的实施等;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资金的筹集、预算安排和监管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以及光伏扶贫招标标准合同等;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等;供电企业负责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接入、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等。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我市的光伏扶贫工作,除金寨县外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对光伏扶贫项目了解甚少,多数是一无所知,因此做好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要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光伏扶贫相关政策、产业特点等,帮助贫困户算好投入、收益明细帐,要使每个贫困都了解政府对实施光伏项目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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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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