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因地制宜完善能源规划和能源利用模式。推进能源供应体系绿色转型,优化发展支撑性“兜底”电源,加强电网建设升级改造,扩大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规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调峰设施建设。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系统示范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设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落实可再生能源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高安市“整县光伏”试点建设,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立以屋顶光伏为主的农村新型能源供应系统,提高农村用能自给能力。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电网薄弱短板,在服务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的同时,满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需要。积极推广电动农用车辆、环保农用装备和节能灶具,提升农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能源新模式与新业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科学合理优化公交线路,推进公交场站低碳设施建设,通过利用公交场站铺设分布式光伏等措施,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新能源利用率。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研发,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公路建管养各环节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商超、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公用充电桩建设,逐步形成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鼓励私人住宅小区等建设符合规定的自用充电桩等设施,促进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设施的推广和应用。
原标题:江西宜春: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设施 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