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中国
光伏产业政策的现状来完善光伏产业的税收政策会对产业的发展起到助推作用。在增值税方面,为了促进太阳能
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与成本的下降,并且鼓励光伏发电市场的投资,可考虑参照中国对小水电企业实行的优惠税率,以及对销售风电的即征即退政策来减少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的增值税;在所得税方面,首先要考察企业所得税:由于光伏企业的所得税中的优惠政策约束条件很多,使光伏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方面受到了很多限制。
因此,对于光伏企业应该参照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来征收光伏企业的所得税,并且通过优惠措施的目录补充与修改,使光伏企业能够享受到税额抵免等方面的优惠;就个人所得税方面而言,目前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人才较为紧缺,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同时,要对引进的光伏技术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在关税方面,为了鼓励国内资金的投入,对从国外引进的光伏产品与先进设备应享受到外资企业在华享受的进口环节的减免关税与优惠待遇;此外,可以对关税进行灵活的调节,例如对进口完全的光伏组件征收高关税等;在出口退税方面,可以综合考虑国际国内的形式,适当的减少出口退税的税率,引导光伏企业开拓国内的光伏市场,加大对国内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应用,促进国内光伏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营业税方面,应对从事太阳能光伏设备技术开发相关的服务与技术咨询的取得收入免征或者减征营业税,以此鼓励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发展与环保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三、光伏产业需求怎样的长效政策
根据当前国际形势,海外国家纷纷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补贴逐渐削减,再包括欧美等国对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实施的反补贴税,使我国面临光伏制品出口受阻,产能严重过剩,国内需求严重不足的困境。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应更加充分地开拓国内光伏市场,以需求为导向,继续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1、实施电价回报长效机制
实施电价的回报机制是引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这需要国内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通过并网的形式来出售电力,并且形成光伏产业的投资回报渠道。但是,由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不可预测性和间歇性的,这使得光伏发电的并网会对传统电网产生冲击,电网集团从自身利益的出发也不愿接受光伏发电带来的挑战。
所以,在建立电价回报机制的时候,在利润的分配过程中应提高电网企业的利润,从而带动其并网购电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将电网的建设提升为国家工程,不但要加速电网的建设和提高输电的能力,而且还要强化电源规划,使其与电网的建设相协调。另外,对得益的电网企业要实施配额制,强制电网公司购买一定量的光伏发电,并以此来推动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与应用。
3.2、实施光伏发电配额机制
新能源的发电配额制度,其是指依靠法律来明确新能源的发电上网比例,以此来确保新能源的发电上网能够在产业的发展初期具有部分市场份额。伴随着近些年来的发展,光伏发电的价格已经有了很大幅度的降低,但相比较于传统能源的发电价格依然不具备优势。加入对太阳能光伏的发电上网采取市场化的制度,那现阶段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必然无法与传统能源发电抗衡而失去市场份额,导致产业发展受到阻碍。
所以,根据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完全有必要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配额机制。另外,在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配额制度时,应该与其配套绿色信用证制度和惩罚措施。绿色信用证制度,是以绿色信用证为配额交易的载体。通过其调节各个相关的企业来完成配额的情况。惩罚措施,是要明确规定没能够完成光伏发电配额的部门要承担某种数额的赔偿,以此推进光伏发电配额制度的实施。
3.3、实施上网电价调整机制
根据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与教训来看,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可以有效促进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并且成功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应该建立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伴随发电成本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的调整光伏上网电价。但是,我国目前仍未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的下调幅度,并且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日照时间不同,这导致各地区的光伏企业的发电成本也不尽相同。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各地区采用的统一杠杆上网电价(西藏地区被排除在外),建议应该分地区、分年度地实施标杆电价。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部门能够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资源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激励性政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出可行的上网补贴电价较为困难,可以先在地方实施试点项目,通过试点项目的积累为后续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此外,由于光伏发电的成本依然较高,为补贴此类成本可以尝试建立基本的市场竞标与基本补贴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调节补贴的成本,达到调动市场积极性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