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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发〔2015)3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01-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yume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黔府发〔2015)3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领域深度融合,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充分发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以“云上贵州”、数据中心为基础,加快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精准扶贫等专项行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强化基础支撑新突破,着力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着力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着力打造公共服务新模式,着力加快生态文明新步伐。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我省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相互融合,互联网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业态、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明显作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行动四年累计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工程、示范项目,互联网服务年收入超过500亿元,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2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培育200家以上“互联网+”示范企业。

到2025年,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应用、深度融合,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质增效升级。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互联网+”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进一步整合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2015-2018年实施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支持发展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开放计算、存储、数据资源、云应用服务,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到2018年,基本完成“科技创新云”建设,建成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的科技数据交换平台、服务小微企业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和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年服务小微企业2200家次以上,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年交易额突破150亿元。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单位、创业投资机构等现有资源,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到2018年,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5家,建立3个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新增600家以上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

3.鼓励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相关骨干企业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到2018年,支持4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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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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