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对
光伏产业的补贴方面分为对住宅的补贴和对非住宅的补贴。在住宅补贴早在1994年就已经开始了,虽然2005年曾经一度中断,但在2009年1月得以恢复。对于装机容量小于等于10kw,每千瓦成本低于8943美元的获得质量保证书的光伏产品,每千瓦可获得894.3美元的政府补贴,对光伏住宅总补贴额约2.68亿美元。对于非住宅的补贴从1994年开始实施以来从未中断,对于商业企业的补贴率可以达到安装成本的三分之一,而公共设施、光伏新技术试验区可以达到一半左右。
2009年4月,时任日本首相的麻生太郎提出了经济刺激计划,其中包括发展光伏产的环境保护工程政府投资约204.4亿美元,并计划在2019年半数的房屋安装光伏设备,达到所要求的节能要求,在2030年达到可以同火力发电在平等的市场上相竞争。2012年7月,日本政府开始对电价进行政府财政补贴,为
光伏发电机实行42日元/kwh,计划补贴期限为20年。
1.3、美国光伏产业财税政策
早在上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了对光伏产品的早期研发,并最早应用于航天领域,直到1999年,美国的光伏产业的技术和应用的规模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此之后,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逐渐被德国和日本赶上和超过,直到2004年9月,小布什政府发表了“我们太阳电力的未来:2030及更久远的美国光伏工业路线图”表明了美国政府决心要依靠美国科技研发力量优势和巨大的财政实力大力发展光伏产业,重新回到产业第一的位置。从自然方面讲,美国拥有比德国、日本更加优越的自然条件,尤其是在得克萨斯州和亚利桑那州日照率可以达到84%和90%,广阔的国土面积为光伏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为美国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舞台。
美国的光伏产业扶持的财税政策由来已久,早在1992年,对于符合规定的光伏产品实行永久减税10%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4年,美国政府发布了“我们太阳电力的未来:2030及更久远的美国光伏工业路线图”,提出直到2010年,联邦政府每年拿出2.5亿美元用于光伏产业及其相关产品设施的科研,并要求在2025年新增发电量中的50%由光伏发电产生,到2020年光伏累计安装量达到36GW,2030年达到200GW,2030年以后保持每年安装19GW,年发电量达到3600亿度,到那时光伏发电将成为国内重要的电力来源。
在2005年,美国总统小布什颁布了《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法案规定:
1、美国国内住户购买和安装包括光伏产品在内的节能环保产品时,每户最多可以享受500美元的抵税额;
2、从2005年到2008年,企业法人由于利用光伏产品而取得收益的,前两年可以享受约合投资额的30%的投资税减免,之后减免额降为10%。家庭用户同样在可以获得30%的减免额,每个住户的减免上限不得超过2000美元;
3、对于安装光伏电池的商用建筑物,将给予30%的建筑费用补贴,对于节能50%的建筑物,每平方米补贴19.4美元;4、强制电力公司购买住户通过光伏设备产生的电力,政府机关要购买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所产生的电力,2007年到2009年要求消耗的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量的3%,2010年到2012年为5%,2013年以后为7.5%。
在2006年,美国联邦政府将光伏系统初装成本抵税比例由10%上调至30%,住宅光伏系统设有2000美元的补贴上限。
在2008年年底,美国政府对《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作出了修改,使得对光伏产业的优惠力度得到了加强:1、对于商用和住宅投资税减免分别改为10年和4年,并对住宅减免取消上限;2、政府提供60亿元的政府贷款担保,2010年前动工的光伏项目可以直接得到政府补贴;3、发行8亿元的政府债券,用于支持节能在20%以上的光伏项目的研发工作,同时投资55亿元对政府机关建筑安装光伏设备。
到了2009年奥巴马上台后,继续了对于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体现了政府政策的连贯性:1、政府提供200--300亿元用于对于光伏消费者和光伏企业的补贴,同时提供300--400亿元的贷款担保;2、再投资4050万美元和5150万美元分别攻克光伏产业中的非技术障碍和技术障碍;3、计划从2009--2019年间,总共投资1500亿美元开发光伏等新能源,并计划通过新能源开发创造500万个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