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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将面临的危险
日期:2016-01-1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uyuch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上网电价收购和投资补贴是目前光伏需求的根本来源。中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实行“全国统一价格”。201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2011年7月前核准建设、年底前建成投产且尚未定价的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为1.15元人民币/千瓦时(含税);2011年7月及以后核准的,及2011年7月之前核准但截至年底仍未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中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今后,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一凋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并称:“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_L网电能的定价按照本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的电网收购电价执行。此外,对于超出本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部分,可以参照《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解决”。我国的刺激政策也在不断的修改,企业应注意关注政策动向,控制成本,控制风险。

光伏发电电价能否按照预期值进行销售,是项目投资者获取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规避电价不稳定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项目投资者在项目开发之初和政府相关单位签订“售电协议”,是光伏发电行业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二、中国光伏产业的土地风险

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使用方式有两种,租赁方式和征用方式。对于光伏发电项目来说,由于其建设周期较长,占地面积相对较大,而且运行周期一般在25年以上,所以要求土地使用权必须相对稳定和可靠。同时,考虑到租赁合同受限于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又鉴于20年土地租赁合同届满后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尽量考虑土地使用的一次性征用方式。

不沦用以上哪种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的土地性质必须是国有建设用地,否则,后患无穷,甚至形成违规违法用地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一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光伏发电的一个主要限制是每千瓦占用空间较大,土地可以采用更有价值的使用方式,而不是被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覆盖。大型太阳能电站往往建在偏远地区,会导致环境问题或与农业用地产生冲突。

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和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土地证办理申请登记表,缴纳有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土地证。

三、中国光伏产业的成本风险

光伏并网系统主要由光伏阵列、并网逆变设备、数据采集及监控系统、阵列架体、交、直流电力网络、交流配电柜组成,系统示意图如下图。
 
太阳能电池阵列占并网光伏系统初始投资总成本的60%。对光伏发屯电价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伴随着技术进步、光伏效率的提升、使用寿命增加、规模经济效应,光伏系统初始投资将逐渐随着太阳能电池降低而逐渐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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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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