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4月11日公告,其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张华农、唐涛、刘刚于2023年4月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年2月13日,该公司披露《关于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经查,未披露投资框架协议的失效条款,未客观、完整反映计划总投资的构成,未充分提示计划投资项目在投资主体设立、技术储备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公司、张华农、唐涛、刘刚采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张华农作为公司上市前持股股东,在雄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锁定期满两年后,上述股东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张华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910,539股雄韬股份股票,该等减持价格均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深圳证监会决定对张华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雄韬股份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张华农、唐涛及刘刚接受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所涉及的问题,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据了解,2月13日,雄韬股份披露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计划总投资约105亿元,建设锂电和钠电产业园项目,生产15GWh锂电池和10GWh钠电池。
原标题:因储能电池签约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雄韬股份收证监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