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一)宁波市
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请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进行确认。
(三)已获得宁波市
光伏发电补贴资金扶持的项目(第一批)只需提交《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和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从并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所发电量扣除第一次申报电量)。
(四)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在此申报范围。
联系人:杨常科,联系电话:87183421,电子邮箱:nbjjxx@163.com。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
>> 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