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浙江海宁:新型储能实施细则全域推行
日期:2023-04-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伴随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千瓦/2400千瓦时和海宁百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400千瓦/800千瓦时两个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顺利并网接入新型电力系统控制大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海宁市供电公司新型储能项目并网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进入试行阶段,为接下来的分布式储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分布式储能建设作为嘉兴建设“三位一体”虚拟电厂综合示范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以及分布式能源就地消纳等方面有着显著作用。

目前,分布式储能项目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海宁是光储一体化建设发展较早的区域之一,制定一个《实施细则》让储能项目更加安全可靠十分有必要。

据悉,日前发布的《实施细则》是由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针对规范做好分布式储能项目并网服务工作所制定的管理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从分布式储能项目类型、项目并网所需的职责分工、电网公司受理申请与现场勘察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目前,该《实施细则》已在海宁全域全面推行。预计到今年年底,在《实施细则》的有效保障下,海宁全市分布式储能装机容量将突破50兆瓦。 

原标题:浙江海宁:新型储能实施细则全域推行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