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非省统调公用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表
附件3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中的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436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以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中小化肥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余各类用电1.9分钱;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