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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价资〔2016〕2号 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电价调整为0.4153元/KWh
日期:2016-01-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优惠分两步取消,本次调整后,符合大工业用电分类要求的中小化肥用电,其电度电价在相应电压等级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89元;

符合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分类要求的中小化肥用电,其电度电价在相应电压等级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度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422元;自2016年4月20日起,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优惠全部取消,执行相同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

3.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六时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

4.居民1-10千伏“一户一表”用户用电价格在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价格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钱执行。

5.不满1千伏大工业用电价格在1-10千伏大工业用电价格基础上相应提高3.8分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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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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