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结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须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开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湿地公园、重点湿地、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以及批准纳入采矿权出让计划有关项目等特殊保护区域,同步考虑项目配套电网送出空间及配套电网建设可行性的基础上,结合与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摸排属地可开发集中式
光伏土地资源情况,根据项目的开发时序制定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按照竞争性配置的时间要求,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将竞配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局申请,市发展改革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公开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配置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投资能力、投资业绩、用地集约性、复合型综合开发方案合理性、建设周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项目建设带动配套产业落地评估等。
原文如下:
关于向社会征求《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全市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科学有序开展光伏、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新能源项目管理,我局牵头起草了《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初稿)》,并按照规定程序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在我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对《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公告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3335227,电子邮箱:a3335227@163.com。
附件: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广东湛江:鼓励市、县国有企业牵头组织参与竞配光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