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晶科科技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出售两处光伏电站。 2021年4月29日,晶科科技与山东水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拟将晶科有限持有的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山东水发,股权转让对价为28,041.29万元。后由于晶科科技未能与银行就鄱阳晶科提前偿还项目贷款涉及的违约金事宜达成一致,各方也无法就承债式收购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在签署鄱阳晶科的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未与山东水发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未办理鄱阳晶科的股转交割。综合本次交易的推进障碍、公司现状以及鄱阳晶科发电收益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山东水发共同签署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决定终止鄱阳晶科的股权转让事宜。
另一处光伏电站为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35MW光伏电站。根据公告显示,2019年开始基于快速回笼资金建设新的平价光伏电站、改善自持电站结构的考虑,晶科科技陆续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近两年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光伏发电行业的相关融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融资环境逐步改善,国家补贴电费发放速度也逐渐加快。晶科科技在外部融资成本降低、多个电站完成出售、国补发放提速等多项因素加持下,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基于以上原因,晶科科技决定不再出售宜兴品和。
原标题:晶科科技: 终止出售两处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