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联合
光伏集团有限公司、全球高增长行业系列基金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作为甲乙丙三方签署转让契据。
作为承接方,第三方基金公司将受让联合光伏在合作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责任、义务和所有赔偿申索权及其它追讨转让债项的补救方法(包括联合光伏对*ST海润的5亿港元收购预付款本金及资金成本)。按照安排,款项将分三笔支付。简而言之,联合光伏将在收到第三方支付的2.5亿港元后5个工作日(如遇中国春节假期,则顺延到15个工作日)内撤回仲裁申请。
伴随仲裁撤销,此前市场对该仲裁或将造成海润2015年度业绩不确定影响的担忧也随之消除。
根据协议安排,如果三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推进,联合光伏将撤回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中暂估的2亿元港元的违约金风险将不再存在,因此将消除该仲裁事项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
对于本次仲裁纠纷,*ST海润所要承担的费用主要是联合光伏因该合作协议的原因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发生的具有真实付款单据的仲裁费、保全费及律师费。
据*ST海润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业绩已经转正,实现净利润5001万元。2亿港元违约金风险的消除无疑再次让市场看到了公司扭亏为盈成功保壳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