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可选择3种模式: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所发电量国家给予0.42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电量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部“自发自用”,电价为销售电价和国家补贴之和。根据云南省销售电价表,不满一千伏的商业电价价格最高,为0.80元/kWh,因此选择由商业用电用户投资,所发电量全部自用的模式其收益最高,电价为0.80+0.42=1.22元/kWh。假设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8000元,年满发小时数1300小时,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为11.07%,融资前税前回收期为8.32年,具有较好的收益。
表3:分布式光伏财务指标汇总表
四、备案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有关规定,光伏项目由各地方政府进行备案。
1、光伏电站
云南省发改委参照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具体规定:不跨州、市的光伏电站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跨州、市的光伏电站向省能源局申请备案。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应收集项目场址或具有场址代表性连续一年以上实测太阳能辐射数据;已落实接入电网条件。经备案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企业应依法向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
2、分布式光伏发电
2014年7月25日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1673号),规定了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
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级电网直接登记并于每个季度末集中向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