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2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舒桦先生、孙玮女士、崔乃荣先生、田野先生、生育新先生为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74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288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向上海融境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裕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东富金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2,352万股增加至504,640万股,注册资本由252,352万元增加至504,640万元,《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本次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在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印度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印度Essel集团下属公司“Pan India Network Infravest Limited”(以下简称“PINIL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50.01%股份,PINIL公司持有49.99%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