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 交易标的名称及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转让人: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定价依据: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2月19日签发的《裁决书》((2016)京仲裁字第0188号),公司将支付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现金支付。
3、付款时间及方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由受让人向转让人全额支付。
4、转让人保证是该“转让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其具有完全的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将该“转让股权”转让给受让人。
5、转让人同意将本协议所列的“转让股权”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受让人,以使受让人享有及承担转让人对“转让股权” 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义务。受让人保证其将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如数支付转让价款。
6、转让人和受让人保证,如果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应当对上述直接损失给予全部补偿。
7、生效条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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