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展绿色
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由于绿色资产证券化处于发展初期,在市场配套措施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如下:
第一,就募集资金管理而言,建议建立一套系统,能够隔离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募集资金并对其追踪。同时辅之以监控规程,以确保在资产证券化整个生命周期中,所募资金不会被投入到非绿色投资中。
第二,就第三方认证而言,权威的第三方认证可加强绿色资产证券化的认可度。目前,国际上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包括CICERO( 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CBI(气候债券委员会)、Oekom 研究中心、KPMG(毕马威)等。建议在国内成立独立的绿色认证机构,或从国内现有行业研究机构、专业审计机构、环保组织等机构中筛选出具备认证能力的机构,作为绿色债券发行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第三,加强优惠政策的配套。由于绿色资产证券化期限较长、项目收益较低。为推动其快速发展,建议设置针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的配套扶持政策。
从发行人层面出发,建议各地政府对重点项目给予财政补贴。同时,政府也可以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从投资者层面出发,为激发投资者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的购买需求,建议对国内机构投资者购买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使发行价格低于其他债券的发行价格。同时,在投资者购买绿色资产证券化时,可在资产占有、风险资本占有的时候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强投资者宣传工作,引导和培育绿色投资理念。
第四、加强信息披露。为了加强投资者识别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应完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指引。对于绿色资产证券化,发行人须确保与资源利用有关的风险(能源、水等)和环境合规(污染控制、废物管理等)得到充分披露。一旦建立了绿色资产证券化标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即能证明其遵循绿色的发行标准。此外,绿色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指引应特别指明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哪些绿色项目或绿色资产。披露信息至少应包括项目明细、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预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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