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7月12日晚间公告,当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涉30亿定增相关议案。
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情况下,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据此前公告,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10个产业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三期项目,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项目,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钟祥子项目光伏电站,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补充流动资金47668万元。
公司表示,本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表示,本事项有助于公司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是公司加快建设一流综合能源企业的内在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公司应对国家和湖北省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的需要。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以新能源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切实调整优化电源结构,进一步推进低碳转型,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入发展快车道。开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十四五”期间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健康绿色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原标题:长源电力30亿定增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主投10大新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