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镇江扬中市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扬中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7日)
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
(4)句容市
《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句容市政府针对分布式户用光伏投资进行了大力度的补贴,补贴额度为0.3元/度,期限为5年。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
三、经济性评价
江苏属于Ⅲ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950h左右。
1、光伏电站项目
江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元/kWh,假设项目装机容量为10MW,单位造价8000元,依据以上条件测算,年满发小时数在950h左右,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6.42%之间,投资回收期在11年之间,项目不具备投资条件,具体见下表。到单位造价降到7100元左右时,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可达到8%,满足投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