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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需供得上更要用得好
日期:2023-07-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区域和行业可再生能源替代,着力扩大绿色电力市场化应用规模,争取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25%左右。此次行动方案的出台,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规模化发展,促进国内绿电行业全面提速提供了较好参考。

当前,包括新疆、内蒙古等在内的多个省份正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其中风电、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在“十四五”期间及更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迎来广阔空间,但也面临不少挑战。

一是绿电持续稳定供应能力不足。我国能源生产消费呈逆向分布,仍需大力提升电源灵活调节能力和系统消纳新能源的潜力。确保绿色电力供需平衡、实现绿电稳定供应,既要解决其随机性和波动性问题,实现稳定输出,又要解决绿电供应与用电负荷峰谷变化的匹配问题。

二是绿电仍面临价格和成本挑战。随着我国新能源进入平价时代及“双碳”目标持续推进,市场对绿电电价的接受程度大幅提升,绿电的电量与电价之间的矛盾有望解决。然而,当前部分省份实行绿电项目向下竞价,导致申报电价大幅低于基准燃煤价,若风机及光伏设备成本下降进度不如预期,绿电行业的投资收益将受到影响。

三是绿电市场化程度不够充分。近年我国出台政策文件引导绿色电力消费,有力促进了新能源的消纳。然而,目前我国参与绿电交易市场的经营主体相对有限,市场活力未能得到完全激发。

四是绿电的环境价值尚未完全体现。近年来,我国绿电交易政策及相关体制机制逐步发展完善,但国内绿电交易与碳交易市场机制并存,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不明确,国内国际市场未能有效对接,绿电的环境价值未能充分实现。

所以说,绿电不仅要发得出、供得上,更要用得好。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挥我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集团军”和“主力军”作用,因地制宜重视分布式能源发展。重点加强绿色电力基地和输电通道建设,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环保等政策的作用,为绿色电力行业提供有力支持。

扩大重点领域绿色电力应用。在工业领域,侧重在生产制造企业、数据中心等大型用电企业组织开展绿色电力大用户交易,鼓励其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在建筑领域,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公共机构等实现绿色电力替代;在交通领域,重点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等电动化替代,将充电桩换电运营企业纳入绿色电力交易体系。

推动绿电行业规模化发展。通过开展绿色电力消费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提供绿色电力交易服务等,进一步拓宽绿色电力认购渠道,推广绿色电力证书。还可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直接采购、电力公司代购、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可核证的方式,参与绿色电力认购。

加强绿电、绿证与碳市场衔接及国际对接。继续扩大绿电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优化绿证核发制度,拓展绿证交易平台,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深入推进国内碳市场建设,丰富碳金融工具产品,完善配套监管政策措施,做好同国际碳市场、碳关税政策的对接工作。

原标题:绿电需供得上更要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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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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