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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通知》
日期:2023-07-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oumingzh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进一步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和安全经济运行水平,2023年7月1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通知》。

文件积极贯彻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助力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中进一步加大可调节负荷参与辅助服务激励力度、扩大实施范围等要求,提出以下三点要点:

一是积极扩大主体准入。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主体可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获得准入后进入市场。

二是增加交易频次。中长期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根据电网平衡实际需要的具体时段可按周灵活组织,实现精细化调节。

三是进一步优化报价上限。将江苏中长期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削峰报价上限调整为3000元/兆瓦时(2020年实施的《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规定,谷段报价上限250元/兆瓦时,平段报价上限600元/兆瓦时,峰段报价上限900元/兆瓦时)。

原标题: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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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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