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扬州44.1MW/88.2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标段一)
(招标编号:JSDLSJY-HW-LC1146W-ZBZX-202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深能扬州44.1MW/88.2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标段一)(招标项目编号:JSDLSJY-HW-LC1146W-ZBZX-202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三垛镇消防产业园内,项目占地:约15.9 亩(10605m2),实际征地19.5亩。拟利用磷酸铁锂电池构建44.1MW/88.2MWh储能系统,以1回35kV线路接入220kV秦邮变35kV母线,线路路径长约4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深能扬州44.1MW/88.2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标段一)
采购内容:22.05MW/44.1MWh储能系统设备及备品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深能扬州44.1MW/88.2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标段一):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和(或)销售企业。具有营业、制造、安装、销售等一项或多项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内部质量管理手册等)。
3)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簇的认证文件或测试报告,包含但不限于GB/T 36276-2018认证测试证书或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关于电池安全性的强制性检测等。成套系统需通过UL9540、UL9540A三级热失控评估认证。
2、业绩要求:近3年内(从2020年01月01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同类型同等级及以上设备合同业绩;且合同业绩中至少应含有 2个同类型同等级及以上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方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方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其他要求:
系统容量与发电效率考核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储能系统直流侧容量应保证达到88.2MWh,交流侧PCS端出口容量不低于44.1MW。
2)投标方需对电池系统提供5年质保(质量保证期从签发预验收证书次日起计)及电池系统的容量衰减曲线和效率保证值,该保证值将作为本项目正式投运时的考核值,提供容量衰减曲线质保(年等效充放电次数365次);质保期内,保证交流侧充放电效率不低于8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原标题:44.1MW/88.2MWh!深能扬州储能电站储能系统标段一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