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推进“中国制造2025”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在近期确定2016年度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为做好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选项重点
(一)支持范围
支持对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创新研发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2014年考核评价成绩应为良好以上,项目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他企业申报的项目需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具有突出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选项重点
围绕“应用牵引、平台支撑、重点突破”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创新管理,推动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发展,增强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1.先进基础工艺研发类。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促进绿色发展为主攻方向,重点支持有利于提高产品可靠性、性能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先进制造工艺,有利于资源能源高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的绿色制造工艺,有利于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成套化水平的智能制造工艺,全面提升基础工艺水平,加快先进基础工艺在生产过程中的推广应用。
2. 产业基础技术研发类。以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高档金属制品、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为重点,突破零部件先进成形、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高性能服务器、海洋工程装备、农用机械、光伏、集成电路等领域的核心基础技术,支持围绕共性技术基础研发、检验检测、实验验证、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提升重点产业技术基础支撑能力。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财政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按照支持范围和选项重点,推荐项目申报。滨海新区推荐不超过25项;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推荐不超过8项;其他区县及工业集团公司推荐不超过4项。
(二)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项目类别认真填写《2016年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以及《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表》。
(三)各工业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一份。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一份。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 4月15 日。(电子版文件发送到jwkjc@163.com)
(四)已获得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资助且尚未完成结项的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各级政府资金资助的项目,2014-2015年度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无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五)凡申报企业在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六)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财政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调研,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按照《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筛选,编制2016年度项目预算建议方案,并会同市财政局对确定的项目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项目申报表电子版请登陆www.tjeic.gov.cn下载。附件:
1.2016年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2016年 3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联系电话:83607322 23303765)
2016年 3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联系电话:83607322 2330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