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16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3月28日
国家能源局2016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能源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为新时期能源工作的总遵循,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按照“严监管、推市场、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能源市场监管和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电力等能源市场化改革,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促进能源垄断环节公开透明,促进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项目有效实施,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
(一)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后续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各派出机构对辖区内能源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承接情况、年度规模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实施监管,确保能源项目有序投资开发。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监管信息系统、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和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建立能源项目台账制度,逐步实现简政放权后续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能源领域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开展电力等能源规划实施情况监管,开展煤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情况监管,促进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政策的有效落实。开展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情况监管、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监管,促进煤电升级改造、煤炭脱困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监管力度,督促炼油企业完成升级改造任务,保障优质油品供应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