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
对光明区内生产活动的新型储能领域企业,根据产值最高给予2000万资助,并且加速推进多元化新型储能示范基地建设,针对工商业储能、新型储能、充换电站车网互动、新型储能接入虚拟电网等,同样给予不等额资助。
鼓励光明区内具有条件的工商业园区布局光储一体化、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并且支持灵活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区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支持在大科学装置区等高耗能、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重点电力保障区域合理布局新型储能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本地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最高50万元资助及连续三年响应收益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且不属于资源聚合商的本地新型储能项目参照本条标准进行响应收益资助。
原标题:最高2000万!深圳对当地新型储能领域企业根据产值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