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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培育全产业链集群,到2023年底光伏产业综合产能稳定在20GW以上
日期:2023-07-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yany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工信厅印发关于《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支持、招商引资等方式,强化龙头带动,引进配套企业,打造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业态发展新格局。到2023年底,力争省内光伏产业综合产能稳定在20GW以上,产业链“延链”“补链”取得实效。

《方案》提出加快山西中来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工厂项目、晋能年产8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一期4GW项目、日盛达2×10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引入上游多晶硅、硅棒、硅片等断链、缺链环节先进产能项目,布局光伏玻璃、背板、逆变器、胶膜、银浆、金刚线、边框、支架、设备等配套产业。

此外,《方案》提及2023年,力争促成一批光伏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形成3个以上的招商项目落地。

文件原文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68号

各市能源局、工信局,省直有关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产业链整体提质增效,根据《山西省重点产业链及产业链链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山西省重点产业链2023年工作方案》,我们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0日

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各项工作,促进光伏产业链“纵向成链、横向成群”,引领我省光伏产业链实现高质量链式集群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链汇聚,加快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着力强化产业链协作配套,持续推动产业链整体质效提升,全方位推动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支持、招商引资等方式,强化龙头带动,引进配套企业,打造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业态发展新格局。到2023年底,力争省内光伏产业综合产能稳定在20GW以上,产业链“延链”“补链”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区域产业集群

加快构建以“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为主链,辅材和设备等为侧链的产业链生态体系,加快山西中来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工厂项目、晋能年产8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一期4GW项目、日盛达2×10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引入上游多晶硅、硅棒、硅片等断链、缺链环节先进产能项目,布局光伏玻璃、背板、逆变器、胶膜、银浆、金刚线、边框、支架、设备等配套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立足发展优势打造光伏制造产业园区,培育形成光伏全产业链集群。(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县政府、“链主”“链核”企业等分工负责)

(二)建立完善产业链联盟

推动“链主”企业、国内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完善产业链联盟,支持以产业链为纽带共同拓展市场,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加各类采购,提高整体议价能力。(省能源局牵头,“链主”“链核”“链上”企业分工负责)

(三)组建产业咨询专家组

组建光伏产业链专家咨询组,积极开展调研考察与专家咨询服务,及时掌握国内外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针对产业链发展痛点提出专项政策措施建议,为各链上企业提供产业经济、技术发展决策咨询。(省能源局牵头,“链主”“链核”企业等分工负责)

(四)提升产业项目储备质量

建立完善光伏产业链重点项目储备库,紧密围绕产业链集群基础与延补方向,积极引进逆变器、胶膜、背板、有机硅、银浆、焊带、边框等关键核心配套企业落地,每季度更新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力争促成一批光伏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开工建设。(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牵头,省工信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链主”“链核”等分工负责)

(五)完善产业支持配套政策

在去年风光项目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年度方案,突出“延链”“补链”的针对性,同步对已落地产业链项目的扩建续建给予持续支持。(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县政府、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六)强化已批项目督导建设

为扎实推动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根据我省下达的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计划,认真抓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督导调度。2023年,力争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各项开工前准备工作,持续提升支持光伏产业链发展力度。(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县政府、相关市县能源局,有关企业等分工负责)

(七)实施重点联动招商引资

以重点行业展会、研讨会等为契机,积极招引产业链优质企业,通过推介招商引资重点承载示范园区,联动市县开发区,探索实施“政府+链主+园区”招商发展模式,推动“链主”“链核”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光伏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2023年,力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形成3个以上的招商项目落地。(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牵头,省工信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链主”“链核”企业等分工负责)

(八)深化本地产业协作配套

充分发挥“链主”“链核”企业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和企业招引、技术转让等签约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微企业整体配套协作提升。2023年,举办4场以上产业链协作配套签约活动,力争形成一批签约项目。(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牵头,“链主”“链核”“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属地主体责任、重大项目服务、问题解决办理、工作调度督导”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省直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能做好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减税降负、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等工作。(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落实支持政策

落实我省已出台的实施市场主体倍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持续提高各环节审批效率。引导链上企业用好社会投资和政府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能耗和环境容量优先配置等政策措施,统筹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光伏产业链汇集。(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强化跟踪评估

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积极跟踪光伏产业链推进情况,建立光伏产业链月度问题台账,围绕项目落地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检查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在产业链问题直通车机制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问题。(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原标题:山西:培育全产业链集群,到2023年底光伏产业综合产能稳定在20GW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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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硅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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