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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探索新能源产业“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
日期:2023-07-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dingshu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介绍《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有关情况,并就民间投资形势、政策出台考虑、创新举措、地方经验、基础设施REITs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指出,各地方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有效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为压实各方责任,《通知》提出,各地方要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力争将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聚焦重点领域方面,《通知》提出,我们将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等政策规定,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再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搭建统一的推介平台等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上述项目,同时做好服务对接,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韩志峰表示,要拓宽优质投资赛道,让民间资本“投得好”。比如,有的地方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创新探索“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签约落地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贯穿“核风光水蓄氢储”新能源产业全链条。

详情见下:

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个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的总体情况。

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论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公开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从宏观层面、全局高度,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大政方针,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民间投资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投资领域把《意见》落实到位,提出可操作、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我委同步抓紧制定印发《通知》,从中观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举措和工作任务。

《通知》发布后,我们还将压实地方等各相关方面责任,逐条政策、逐项任务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从微观层面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民间投资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民间投资的政策获得感,从而形成宏观、中观、微观一以贯之、紧密结合的完整政策落实体系。

具体到文件内容,《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在明确工作目标方面,《通知》强调,各地方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有效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为压实各方责任,《通知》提出,各地方要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力争将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聚焦重点领域方面,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对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拿不准、不知道投什么好、不清楚相关行业有哪些支持政策、不明白能够参与哪些具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等问题,《通知》提出,我们将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等政策规定,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再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搭建统一的推介平台等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上述项目,同时做好服务对接,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在健全保障机制方面,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融资难、土地等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通知》提出,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请各地方提出亟需支持的重点项目,集中加大保障力度。在资金保障上,我委将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库中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发挥好已经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作用,与有关银行加强对接,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在其他要素保障上,我委将商请自然资源部,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也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帮助协调解决本地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困难。此外,近几年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积极性很高,《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帮助民营企业落实存量资产盘活条件,支持更多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在营造良好环境方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已经明确提出,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等,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希望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有效畅通向有关部门、地方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各地方应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等诉求,《通知》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出,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压缩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流程,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压实各地责任。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引导和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广促进民间投资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互相学习借鉴等。

这4方面措施,都是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具体政策举措和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各有关方面,尽快使相关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请问当前出台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有哪些考虑?

罗国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有关工作,多次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明确要求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针对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对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民间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活力不断增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2022年,民间投资完成31万亿元,比2012年的15.4万亿元增长了约一倍。自2012年设立民间投资统计指标以来,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始终超过一半,为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创造就业机会,增强经济活力。民间投资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就业吸纳能力强。比如,制造业投资中的民间投资占比始终超过70%,一直以来对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发展实体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等,发挥着关键作用。即便是在疫情期间的2021年、2022年,制造业民间投资仍保持较快增长,呈现出极强的活力。三是推动创新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民营企业善于聚集创新资源开展投资,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

但是,去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和下行压力。2022年民间投资增长0.9%,占整体投资比重为54.2%。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整体投资比重都有所下降。

针对上述情况,李强总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并于近日主持召开平台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丁薛祥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下大力气扭转民间投资增速下滑态势。

我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机制,郑栅洁主任近期亲自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其他委领导也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各相关司局也广泛组织开展调研。委党组要求,制定的这些政策措施必须可操作、能落地、能见到实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这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激发民间投资的内生动力。

记者: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持续低位运行,请问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形势?

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 韩志峰: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确实承受较大压力。我委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我们认为,要辩证看待民间投资形势。当前民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一些领域民间投资显现了不少亮点。今年上半年,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4%,增速比全部投资高5.6个百分点;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8.4%,比制造业整体投资高出2.4个百分点,特别是清洁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民间投资比较活跃;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15.6%,比基础设施整体投资高出8.4个百分点,呈现出较强的投资信心和投资动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民间投资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从投资信心看,受需求不足等问题影响,有的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从投资方向看,传统行业的增长空间受限,而对新兴行业,有的民营企业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从准入门槛看,有些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意愿较强的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从要素获取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民间投资项目还受到用地、用能等关键要素制约。从投资环境看,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有一些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不够友好的言论,影响了一些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从工作方法看,有的地方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时,还缺乏创新性思路、市场化办法、改革性举措,存在不会鼓励、不善鼓励等问题。

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不敢投、不会投、不能投等问题,《通知》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例如,针对投资方向不明问题,我们将明确一批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针对要素获取困难问题,将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引导有关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和要素保障;针对存在准入门槛问题,将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努力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

记者:我们注意到《通知》中有不少新内容,能否详细介绍这次出台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主要有哪些新的突破?

罗国三表示:此次《通知》定位于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着力把促进民间投资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增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获得感,在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反映、工作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在项目推介上,推出“三清单一平台”。《通知》提出,各地方要全面梳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搭建1个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通过项目推介会和平台等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帮助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项目实施。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对接、条件落实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在要素保障上,建立“一库一机制”。《通知》提出,要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由发展改革部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协调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和要素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前不久我委与7家金融机构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作用,共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与资金安排等信息,优化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

在问题反映上,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沟通渠道。《通知》提出,要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线上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线下明确一批定点联系的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民间投资深度问卷调查,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等重点问题线索,并加快推动解决这些困难问题,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

在工作考核上,做到督导激励统筹推进。《通知》提出,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对有关工作进展及成效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取得实效。同时,我委准备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努力完善有利于民间投资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积极性。

记者:我们在采访调研中发现,当前各地正在积极推动促进民间投资工作,不少地方有意愿学习借鉴这方面的先进经验。请问是否可以介绍一些地方促进民间投资的经验做法?

韩志峰表示,今年3月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赴多个省市开展现场调研,广泛了解各地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调研发现,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东莞市、福建省泉州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盐城市、湖南省株洲市等许多地方,涌现出一批值得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综合来看,这些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比如,有的地方出台了专门规范民间融资的法规,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涉企柔性执法,公布“涉企免罚目录”,对企业初犯、显著轻微的行为设置“缓冲带”,通过审慎采取涉企审查调查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筑牢民营企业家心中的安全基石。有的地方探索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引入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等基本破产制度,探索债务豁免、失权复权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促成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并“重获新生”。

二是拓宽优质投资赛道,让民间资本“投得好”。比如,有的地方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创新探索“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签约落地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贯穿“核风光水蓄氢储”新能源产业全链条。有的地方充分依托大型国有企业的链主地位,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开展上下游链条式主营业务合作,在航空产业、轨道交通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有的地方开展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巩固提升智能电力装备等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聚集引领带动效应。

三是打破隐性投资壁垒,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比如,有的地方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有的地方积极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地下空间开发、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四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让民间资本“投得顺”。比如,有的地方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审批、预验试产、竣工领证、高效融资等“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等。有的地方全面推进“分层式”供地模式探索,实现不同功能区有机结合,以创新方式带动整体片区开发。有的地方在工业厂房竣工验收阶段,在保障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对项目分栋、分层、分段开展预验收,并对电梯、智能、消防等检测耗时较长的验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实现“预验即试产”。

当年,江浙等地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时,创造了“四千”精神。今天,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大力弘扬“四千精神”,积极探索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新招、实招、硬招。我委将主动挖掘、总结提炼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记者:基础设施REITs是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刚才罗司长提到,支持更多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近年来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积极性很高,请问国家发改委如何帮助民营企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发行工作?

韩志峰表示: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规模巨大的优质存量资产。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对于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基础设施REITs是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有效连接了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既是基础设施领域也是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它的推出可以说是恰逢其时。目前,我委已向证监会推荐3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其中包括4个扩募项目;已上市项目共32个(含扩募)、涉及28个REITs产品,发售基金975亿元。其中,京东仓储物流和东久新经济产业园是民间投资项目,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但总的看,民营企业REITs的项目数量还比较少、资产类型还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

我委一直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2021年7月,我委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项目申报工作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去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

目前,民营企业基础设施REITs项目上市数量不多,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从客观上看,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广度和深度相对有限,基础设施领域的民间投资项目整体上数量较少,占比较低。从主观上看,基础设施REITs是一项创新的金融工具,刚开始推行时,部分民营企业还存在观望心理,接受新事物有一个过程。可喜的是,近期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热情明显提升、申报的项目数量明显增多,这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今年3月我委和证监会将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行业领域拓展到消费基础设施,而民营企业持有运营的购物中心、百货商场项目数量较多,这为他们更好参与基础设施REITs奠定了较好基础。二是首批REITs项目上市已两年多,民营企业对基础设施REITs的认识程度有了提升。三是我们着力加大基础设施REITs的前期辅导力度,帮助项目尽快具备申报条件。今年以来我们已先后组织召开16场开门办公会,邀请证监会债券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有关专家参加,对71个项目进行了集体研讨,其中包括19个民营企业项目,涉及购物中心、光伏风电、大数据中心等多种资产类型。

我委始终重视并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一是鼓励民营企业用好基础设施REITs等创新工具,盘活自身现有的存量资产;二是鼓励民营企业优化发展模式,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在不增加负债率的基础上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投向新能源等发展空间较大的行业领域;三是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并将基础设施REITs作为投资退出渠道之一,努力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双赢局面。

记者:请问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民间投资政策加快落实?

罗国三表示:当前,民营企业、社会媒体等普遍都在关注政策落实问题,我们也很重视怎么把政策落实到位。各方面出台的好的政策是否能够及时落地见效。为尽快将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委坚持把《通知》起草工作和措施落实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目前,部分措施已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融资支持。7月7日,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通过在线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的互联共享,打通向金融机构共享项目信息渠道,支撑金融机构实现高效审贷,提升项目全过程监管的精准化水平,为民间投资等切实做好服务。目前,正在抓紧梳理拟推送给银行的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银行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贷款支持力度。这里,要感谢媒体朋友们作了大量宣传报道,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较好反响。

二是引导科学决策。今年4月,我委印发《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引导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管理,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大纲印发后,我委已组织开展了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咨询评估机构等方面业务培训,正在联合全国工商联筹备向民营企业开展的解读讲解活动,更好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决策。

三是开展项目推介。今年5月,我委布置各地发展改革委报来总投资约3.2万亿元的2900余个准备推介给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要求做好推介工作准备。同时,制定了搭建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具体方案,正在抓紧完善平台相关功能。我们将抓紧推动各地方完善地方平台与全国平台的对接通道,拟于近日启用并正式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工作。

四是畅通反映渠道。目前,我委已制定了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的工作方案,从问题线索收集、分析研判、办理解决、督导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线上问题反馈渠道将于近日正式开通,线下将抓紧明确一批定点联系的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深度问卷调查。这项工作将实现常态化。对收到的具体问题,我们将转请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快推动解决。对收到的政策建议,与有关地方或部门认真研究,及时吸收采纳,不断地完善政策措施。

我委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近期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民营企业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诉求、倾听民营企业呼声。我委召开有关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深入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共性问题,以便更好地制定出台有力度、见实效的措施,推动打通政策堵点、解决实际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要求各地明确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企业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同时,我们还将抓紧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对各地方工作进展和成效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努力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回稳向好,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探索新能源产业“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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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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