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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午谷时电价征求意见
日期:2023-07-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19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通知将每日用电分为高峰、平时、低谷三个时段,各8小时。

高峰时段07:30-10:30、16:00-21:00,低谷时段11:30-12:30、22:00-05:00,其余为平时时段。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75:1.5:1:0.5,即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5%。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8日,请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处。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原标题:辽宁中午谷时电价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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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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