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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为建筑绿色发展立法 提出新建建筑应按标准安装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日期:2023-07-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27日,北京拟为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立法,推动建材绿色供应链建设,培育建材集成供应企业,鼓励通过绿色制造、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废弃产品回收利用等方式,实现建材供应全链条绿色环保。

27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筑节能工作的范畴不断扩充,并逐步向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建筑领域绿色发展,不仅需要建筑本体全寿命期的绿色建造、绿色运维,还需要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绿色供应链建设等相关领域、相关产业的支撑,需要社会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原有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无法完全满足新的发展需要,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建筑绿色发展相关要求,明晰社会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条例(草案)》共7章55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改造、科技与产业支撑、引导与激励、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旨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新建建筑应按标准安装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应当明确绿色建筑星级、装配式建筑要求、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建筑绿色发展要求。

其中,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城市副中心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新建超高层建筑、首都功能核心区新建建筑、城市副中心新建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此外,北京拟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标准安装太阳能光伏或者光热系统。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保证正常应用。

原标题:北京拟为建筑绿色发展立法 提出新建建筑应按标准安装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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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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