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方、各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从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扩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针对性举措。在稳定大宗消费方面,《措施》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原标题:国家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