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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县委书记一行到中村镇观摩指导光热+光伏清洁能源示范点
日期:2023-08-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1日下午,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县委书记段登云带领全县经济工作观摩团到中村镇实地观摩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观摩团一行到“光热+光伏”清洁能源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指导。每到一处,观摩团成员都仔细观摩,认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村镇“光热+光伏”清洁能源示范推广点

为改变群众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有效解决农户房前屋后柴草乱堆、简易旱厕随处可见的问题,中村镇积极推广“太阳能集热+光伏发电”清洁能源光热互补示范项目。该项目为农户屋顶安装100根双真空太阳能集热管,4块光伏板,配套安装600L保温水箱、循环泵、云控制器、电控排空阀、取暖风机等。

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功能完备。在安装标准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户供热面积大小和需求,增加集热管和光伏板,加装水暖炕、储能系统。并且由运维公司负责5年质保,全套设备保用25年,供热面积约40-60㎡,日发电量10度。

二是清洁环保。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依托太阳能集热系统可全天使用热水,并在低温天气正常取暖。若遇阴雨天气,可使用热风机通过末端加热实现供暖。

三是经济实惠。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的电与供电公司并网销售(供电公司收购电价为0.308元/度),年售电收入约739元(按晴好天气年均240天计算),冬季采暖期按130天计算,采暖期阴雨天(按40天计算)通过热风机加热供暖,每天用电约40度,电费约20元(按大网电价0.51/度),整个采暖期农户仅需支付约70元电费,可节省燃煤取暖费约1200-2000元左右,效益可观,且清洁、环保、安全。

原标题:宁县县委书记一行到中村镇观摩指导光热+光伏清洁能源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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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兴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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