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排队投资韩国电池行业
7月24日,宁波容百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Ronbay New Energy Technology,简称容百科技)收到韩国政府新万金开发厅签发的获准通知,在目前年产2万吨正极材料的韩国工厂基础上,同意公司在新万金国家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三元前驱体(一种形成正极材料的原料)及配套硫酸盐生产基地。
容百科技表示:“公司韩国基地生产的产品符合IRA中关键矿产的相关要求,出口到欧洲和美国市场时可享受关税政策的优惠。”
容百科技负责人You Sang-yul表示:“韩国有很多电池方面的人才和知识。因为IRA法案,选择韩国是我们全球化战略布局方案的一部分。”
据一位熟知内情的韩国公司官员透露:“中国企业经常与韩国电池制造商签署协议,以丰富自己的产品组合,作为缓解IRA带来的地缘政治风险战略的一部分。”
“中国和韩国,我们需要彼此。” 韩国电池工业协会官员 Lee Myung-kyu在首尔表示,“韩国电池制造商认为,由于IRA,从中国进口正极和前驱体等电池材料存在风险。如果这些原材料全部在韩国生产,那就意味着韩国国内将拥有更稳定的供应链。”
6月,中国中伟新材料(CNGR Advanced Material)与浦项未来M(POSCO Future M)达成协议,共同投资1.5万亿韩元(约11.67亿美元)建设一家镍精炼厂及前驱体工厂。
浦项制铁和中伟新材料将分别持有生产硫酸镍的镍加工厂60%和40%的股份。至于前驱体工厂,浦项制铁将持有20%的股份,中伟新材料将持有80%的股份。镍加工厂的年产能将达到5万吨,前驱体工厂的年产能将达到11万吨,两个工厂的产能总量足以为120万辆电动汽车的电池提供动力。预计这些工厂将在2026年开始量产,浦项制铁将向电池制造商LG新能源与通用汽车合资的Ultium Cells供应其材料。
除了容百新能源和中伟新材料两家中国企业,早在今年3月份,SK On及其供应商EcoPro Co宣布与中国的格林美(Green Eco Manufacture)成立合资企业,在韩国生产电池前驱体。该公司发言人表示,SK On和LG新能源签订的协议还处于早期阶段,合同条款尚未最终确定,需要等待IRA的最终细节。
3月23至24日,格林美携手韩国SK On、EcoPro Co,在韩国投资设立前驱体合资公司,计划投资1.21万亿韩元(约9.3亿美元),在韩国全罗北道新万金国家产业园区建设二次动力电池用新一代超高镍多元前驱体(PCAM)制造工厂以及配套的镍钴锰原料体系,一期计划建设4.3万吨超高镍前驱体项目,相关产品将出口北美市场。此次与韩国SK On和EcoPro Co的合作,是格林美有效应对与满足美国IRA、欧盟CRMA等法案的重要战略措施,符合韩国新能源以及全球新能源蓬勃发展的市场需要。
不久前的4、5月份,浙江华友钴业分别同意与LG集团的一家化工子公司和 Posco Future M公司合资。
4月19日,LG化学宣布与浙江华友钴业携手共同投资1.2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3亿元),在全罗北道群山市新万金国际产业园共同建设电池用前驱体生产设施。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相当于46个足球场大小。计划今年动工,2028年竣工,年产能达10万吨,将为当地创造约700个工作岗位。
5月4日,华友钴业发布公告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POSCO FUTURE M、庆尚北道及浦项市地方政府签订了《投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约定,公司与POSCO FUTURE M拟在韩国浦项蓝谷国家产业园区内投资设立电池材料硫酸镍精炼及前驱体生产工厂。
美国取消税收减免于韩风险可控
韩国如果成为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门户,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拜登政府旨在通过IRA建立电动汽车供应链的计划。
美国财政部发言人阿什利·沙皮特尔(Ashley Schapitl)说:“我们将继续评估和应对与国际和国内供应链相关的任何国家安全问题。”
但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是,尽管拜登政府希望减少美国在供应链中对中国企业的依赖,但中国企业在电动汽车电池领域扎根深厚给美国脱钩断链计划带来困难。汽车制造商正在游说美国政府宽大处理,允许将一些中国生产的零部件纳入供应链系统。
“美国无法把中国企业排除在电动汽车供应链之外。”总部位于首尔的电池研究公司SNE Research副总裁詹姆斯·吴(James Oh)说,“如果他们禁止韩中合作,美国将永远无法生产电动汽车。”
与此同时,韩国公司甚至可以从中国合作伙伴那里学到一些东西,了解如何生产中国占主导地位的电池。
“电池不像半导体那样是高科技产业。”韩国新万金投资局官员Moon Bong-sub说,“容百锂电和LG化学计划在新万金建厂。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因为韩国可以学习中国的电池技术。”
但现代汽车证券公司(Hyundai Motor Securities)的分析师姜东镇(Kang Dong-jin)提醒说,成立韩中合资电池公司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因为美国财政部尚未对“外国有关实体”做出明确定义,也未规定如何适用该定义。
但这并没有阻止中国企业与韩国合作伙伴建立一系列合资项目作为一种过渡方式,为汽车制造商提供电动汽车电池。
KB Securities的分析师詹姆斯·李(James Lee)说,与中国企业合作对韩国公司来说可能存在风险,因为美国随时可能取消合资企业享受任何IRA税收优惠。
为了消除这种担忧,LG在4月份的财报电话会议上表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它将收购华友钴业持有的合资企业股份。
对此,韩国分析人士认为,至少在一段时间内,韩国仍能保持与中国的合作关系。
原标题:加速投资韩国电池厂,能薅到美国羊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