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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监管局向全国首家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核发供电业务许可证
日期:2016-07-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按照中央和国家能源局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南方能源监管局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各项工作,于近日向全国首家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核发了供电业务许可证。

南方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办理供电业务许可的申请。局主要负责同志就该公司申办供电业务许可证涉及的有关问题赴深圳前海自贸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中“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规定,专门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公司的申请。对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供电业务许可证的核发,将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各种类型的企业参与售电侧改革的热情。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在加强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基础上,继续研究解决售电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耕改革试验田,进一步发挥能源监管在服务电力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挂牌成立,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的深港合作区,股东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电区域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片区和前湾片区。2016年7月初,该公司已被列入广东省经信委售电公司目录,具备参与广东电力市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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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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