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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日期:2023-08-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t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大量应用,装机规模稳居全球第一。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新能源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问题。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是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最后一环。

《意见》提出,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意见》部署了6方面重点任务,即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完善设备回收体系,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意见》明确,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开发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构建设备寿命评估方法学和技术体系,推动设备及关键部件延续利用和梯次利用。此外,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

原标题:多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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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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