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自2018年正式“开市”交易至今,已经进入第6个年头。根据江苏省交易中心官方数据,截至2023年7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主体共计115755家,其中发电企业1240家,售电公司159家,电力用户114356家(一类用户65家,二类用户114291家)。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共计106665家,其中发电企业196家,售电公司114家,电力用户106355家(一类用户65家,二类用户106290家)。签约入市电量超过4000亿千瓦时,市场规模蝉联全国第一。
随着交易规则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交易水平也逐年提高,但不同主体对市场规则、行情走势的了解非常的参差不齐。一部分中小市场主体,甚至是一部分中小型售电公司,受限于企业规模,其在市场研究上投入的人力物力非常有限。其交易水平也受此拖累,每年都会有购电量输入多了个0,或者买卖方向反向之类的低级错误。
这些风险在中长期交易中相对较小,一方面交易频次较低,兼职人员姑且还能应付;另一方面交易价格上限也相对较低,即使造成损失,也相对较小。但随着电力现货的不断推进,一方面对交易水平要求越发严苛,另一方面如果策略或操作出错,产生的损失也将随着价格波动范围的扩大而成倍扩大。
而随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之后(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我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势必也会进行扩充。按照现在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推测,缴纳保函(保险)2000万以下的售电公司(即交易规模<30亿千瓦时)约占总体数量的78%左右。可以说中小售电公司占了数量上的绝大多数,也是接触中小用户比较多的市场主体。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增加中小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委员会基本是势在必行的。
目前江苏省内其实给了很多市场主体参与规则讨论的机会。定期的,不定期的,专项的都有。我们也参与了不少,经常会有参会的市场主体表示对规则和市场的不了解。等真的进入管理委员会如果还是这样子,不单单是浪费了给自己的机会,也浪费了为同类型企业建言献策的机会。
最后,希望各方主体都能对电力市场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共同打造好我们的市场。也希望我省市场管理委员会不断优化,让更多中小市场主体更好参与改革。
原标题:后续江苏电力市场风险分析之三:中小市场主体应强化市场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