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某光伏上市公司原董事长,被证监会罚3320万元
日期:2023-08-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28日,中国证监会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日前证监会对聆达股份前董事长王正育信息披露违法、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短线交易等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王正育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正育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对王正育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王正育2020年7月正式入主聆达股份并担任董事长,而证监会的调查显示,早在其入主之前就已经在违规交易聆达股份股票。而其取得公司实控权并成为董事长后,继续违规交易,最终于2022年1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1月18日,聆达股份曾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王正育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正育因个人原因辞去聆达股份董事长、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控制使用15个账户交易“聆达股份”

监管部门公布的情况显示,王正育早在2016年就开始通过“王正育”华福证券账户和“王某荣”华福证券账户买入并持有“聆达股份”,两账户的资金均来源于王正育,并均由其控制使用,王某荣也会根据王正育指令进行操作。

2020年,“王正育”华福证券账户卖出“聆达股份”的资金中有1250万元转到“王某明”光大证券账户,继续买入“聆达股份”,此操作由王某明进行,由王正育控制决策。

“谢某生”华福证券账户初始资金来自于王正育,由王正育控制决策,主要由王某荣操作交易。“谢某生”东海证券账户买入“聆达股份”的初始资金来自“谢某生”华福证券账户卖出“聆达股份”转出资金以及王正育筹借,由王正育控制决策,王某峰操作交易。

“舒某”国泰君安证券账户、“曹某晓”国融证券账户、“林某淑”银河证券账户、“胡某群”国泰君安证券账户等4个账户买入“聆达股份”资金由王正育提供的保证金和王某革提供的配资组成,由王正育控制决策,由王某峰操作交易。

“蔡某冷”方正证券账户、“郭某婷”信达证券账户、“赵某1”中金公司账户、“赵某2”信达证券账户、“吴某泽”太平洋证券账户、“陈某涵”申万宏源证券账户等6个账户买入“聆达股份”资金由王正育提供的保证金和账户名义持有人提供的配资组成,由王正育控制决策,由徐某斌操作交易。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

2020年4月1日,王正育控制的账户组持有“聆达股份”13524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王正育未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未通知聆达股份,也未予公告。

上述事实发生之后,王正育仍继续交易“聆达股份”,在持股每增加或减少1%时,未在次日通知聆达股份,也未予公告。

2020年7月6日和7月13日,王正育披露的两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仅对其本人和“王某荣”账户持有和交易“聆达股份”情况进行了披露,对其本人控制的其他账户持有及交易“聆达股份”情况未进行披露,王正育披露的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份

2020年4月1日,王正育持有“聆达股份”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该事实发生后,王正育一直未履行报告、披露义务,且继续交易“聆达股份”。截至2021年12月7日,累计卖出25638153股,金额合计337171883.81元。

2020年7月13日,聆达股份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显示王正育通过持有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的合伙份额,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事实发生之后王正育存在卖出其持有的“聆达股份”行为,截至2021年12月7日,累计卖出11509442股,金额合计165499443.66元。

违规实施短线交易

此外,2020年4月2日至2021年8月2日,王正育作为持有“聆达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其中,2020年4月2日至7月3日买入股票合计14446021股,金额合计178340404.94元;卖出股票合计14128711股,金额合计171672440.15元。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2日买入股票合计3473100股,金额合计52693376.76元;卖出股票合计11509442股,金额合计165499443.6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

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对王正育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王正育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

三、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王正育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据聆达股份2022年1月18日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王正育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正育因个人原因辞去聆达股份董事长、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正育将不在该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从余热发电跨界而来的聆达股份虽然转型光伏产业历史较长,其早在2014年,通过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初次涉及光伏发电行业。但直到2020年,该公司再度通过并购实现对光伏电池的布局,从而真正意义上切入了光伏制造端。

眼下,光伏电池业务早已成为该公司的支柱型产业,2022年营收占比高达95%。然而,近三年来,聆达股份持续亏损,账面现金流有所减少。

今年5月份,聆达股份抛出91.5亿元的投资项目,计划在安徽铜陵建设年产20GW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7月11日此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据悉,项目采用“股权投资+EPC+O”的开发建设模式,共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约300亩,计划总投资41亿元,建设约20万平方米厂房,打造年产10GW-TOPCon高效电池片产线,达产后年产值约120亿元,年纳税约2.4亿元。

原标题:某光伏上市公司原董事长,被证监会罚3320万元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聆达股份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