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各类应用场景“百花齐放”,试点示范项目建成达效。
重点任务:
推进分布式光伏融合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乡村振兴光伏计划。到2025年,利用各类农业大棚、养殖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建设100个以上“光伏+”项目,新增发电装机50万千瓦左右。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农房屋顶、养殖大棚和农业大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助力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支持村集体以公共建筑屋顶、闲置集体土地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村集体收入。拓展项目开发应用场景,推进光伏发电与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康养产业相结合,引导项目开发企业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脱贫户增收。
交通廊道光伏计划。到2025年,利用各类交通设施沿线、服务区等建设交通廊道分布式光伏项目,新增发电装机150万千瓦左右。在各类交通沿线、开发区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的空闲土地资源,以及高速公路边坡、服务区、收费站及匝道,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通过资源勘察评估、分类梳理整合、统筹打包开发等方式,探索规模化分布式光伏或小型集中式光伏等绿色交通项目开发建设。统筹分布式光伏建设与公路绿化,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低碳公路、低碳隧道、低碳服务区等各类光伏廊道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安全标准、成本控制及接网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经验做法。
建筑屋顶光伏计划。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新型城镇化区域等公共建筑屋顶,有序发展“光伏+建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光伏发电系统与场地、设施的功能性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停车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在满足技术性、经济性条件下,预留发展分布式能源的荷载能力和配网容量,稳步推动“光伏+工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整县试点光伏计划。到2025年,利用各类屋顶建设26个以上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大力推进纳入国家试点的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进度,试点可退出、可替换,加大竞争激励,力争2023年底前全部试点项目按要求建成投运。按照“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在整县(市、区)屋顶光伏试点推进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整县(市、区)分布式能源发展与县域经济绿色转型提供实践参考。
原标题:山西:到2025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