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标候选价格来看,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均为晶科能源,报价都低于1.23元/W,第一标段与隆基报价1.255元/W低0.035元/W,第二标段较通威报价的1.225元/W高0.005元/W。
具体到招标信息,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1:国华垦利HG14海上光伏1000MW项目为山东省2022年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重点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海域,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本工程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4.8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22MWp。
标段2的招标范围是5个光伏项目所需的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70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供货容量不低于686MWp和N型单晶硅单面570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供货容量不低于20MWp。标段情况如下:
公告如下:
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30206844001、002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于强 电话:010-57337543
邮箱:1202213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原标题:N型1.225元/瓦,晶科、隆基、通威预中标国华2GW组件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