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2020年11月9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批准公布的《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 合地价》执行。该项目拟征收土地共涉及南涧彝族自治县1个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属于南涧彝族自治县Ⅲ区片,Ⅲ区片征地补偿标准为2.6400万元/亩,其中林地调整系数为0.3,补偿标准均为0.7920万元/亩。
详情如下: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政征补公告〔2023〕4号
为确保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涉及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瓦折村民委员会大瓦折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0.6040公顷,其中农用地0.6040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0.604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0公顷,草地0.0000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规定,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
(二)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三)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9月24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南涧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原标题:7920元/亩!云南大理南涧县瓦折村光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