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 第二次招标失败,因投标人少于3家。
据了解,7月20日,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招标;7月29日,因投标人少于3家,首次招标失败。
根据招标公告,此项目屋顶面积为 248105,51m2,可利用屋顶面积为 195470.22 m2: 其中,存量建筑部分可利用面积为 168605,28 m2,待建建筑部分可利用面积为 26864.94 m2考虑面积测量误差以及剔除 150 m2 以下面积后可利用屋顶面积约为 187905.18m,分别分布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妮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及南山镇。存量建筑部分计划2年内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实施建设,待建建筑部分预计5年内完工并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资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y,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原标题:二次招标失败!佛山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