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10GWH 动力储能两用高端固态锂(钠)离子电池
生产线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Y-ZB-GG-20230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 10GWH 动力储能两用高端固态锂(钠)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已由阳泉高新技术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8-140361-89-01-297992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太行世纪(阳泉)新能源智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产 10GWH动力储能两用高端固态锂(钠)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项目概算 125429.87 万元,其中设计费用 866.47 万元,建设工程费用6633.40 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费用 57930.00 万元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新征土地约 202 亩,新建建筑面积约 9.2 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制造装备,建设储能电池研发生产基地,实现年产 3GWh 高性能储能电池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采用工程 EPC 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等所有设计、优化及深化;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做调整的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4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企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6 省内企业须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
3.7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 22 时00 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不予受理。
5.3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53-3333133。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网上发布。
7.2 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3-3313316;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3-3333189)。
7.3 工程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下载中心相关内容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电话:0353-229282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行世纪(阳泉)新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区五渡园区大连街 61 号
联系人:张越
电 话:1366363091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盛世华庭五层
联系人:杨孝峰、张璐、闫晓茜
电 话:0353-5673080
电子邮件:sxxy_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原标题:12.5亿!年产10GWh动力储能两用固态锂(钠)电池项目(一期)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