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13〕1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12月6日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快全省光伏应用市场建设,规范和促进全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资源禀赋,结合发展要求,立足就地消纳,集中分散并举,多能互补共建,电网同步配套,创新体制机制,合理规范布局,抓住龙头建基地,多点布局促发展。
二、发展目标
政策支持完善有力,装备制造产能扩大,就地消纳显著增强,光伏产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2015年底并网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及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