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了《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5个专项资金支持储能发展:增资扩产贷款贴息资助、创新载体建设奖励、产品出口认证资助、示范应用资助、公共服务平台资助。其中,在“示范应用资助”中,明确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按照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kWh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 2 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项目需满足的条件为:项目实施地点在东莞市、工作寿命10年以上、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及以上、项目规模不小于2MWh,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单体电芯容量不低于280Ah,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需具备电池簇级自动均衡、故障定位与隔离和SOC智能运维设计、储能变流器需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模块化更换等。
原标题:东莞:用户侧储能放电补贴≤0.3元/kWh,要求2MWh以上,使用280Ah以上电芯,簇级自动均衡,变流器模块化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