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政策条文 » 正文
 
京新能源协会[2016]第二号文 《关于本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接入安全监控平台的通知》
日期:2016-09-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9月5日,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发布《关于本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接入安全监控平台的通知》,要求所有已在京完成备案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均需按要求接入安全监控平台。并表示,对于车辆未及时接入本市监控平台等情形,可能影响企业申请本市地方补助资金。
本市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领导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五大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本市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力度,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及预警体系,进一步确保本市车辆安全稳定运行,现要求已在京完成备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将在京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接入本市安全监控平台。具体如下:

一、接入要求

所有已在京完成备案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均需按要求接入安全监控平台。

(一)私人领域

所有私人领域推广的新能源汽车需按照相应规程将运行数据通过企业监控平台接入至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监控平台,该平台由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义)进行管理。

(二)公共领域

所有在公交、环卫、出租、物流、邮政、共享租赁、客运等公共领域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均需按照相应规程将运行数据通过企业监控平台接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运行服务与管理中心,该中心由北京理工大学进行管理。

二、其他要求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企业立即对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监控平台与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运行服务与管理中心,按照其要求将所有在京推广车辆尽快接入本市监控平台。

(二)对于车辆未及时接入本市监控平台等情形,可能影响企业申请本市地方补助资金。

三、联系方式

1.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

孙国安 13581819051

2.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监控平台

王 星 13911415427

3.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运行服务与管理中心

刘 鹏 13401135839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北京新能源汽车协会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