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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
日期:2023-10-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0月27日,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发布文章称,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紧扣五大任务全面保障新能源项目落地。

锡林郭勒盟是国家规划建设的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和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之一。两条特高压通道建成运行,新能源装机在全区率先建成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新能源总装机达到1145万千瓦,居全区首位。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立足本职,在确保不触及生态红线的基础上,立足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全力为建成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一、推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以浑善达克沙地生态红线区为界,规划南北两个清洁能源集中发展区,一是中北部清洁能源集中发展区,包括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5旗市,二是南部清洁能源集中发展区包括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5旗县。主要是贯彻落实“双碳”战略,大规模、高比例开发新能源,建设国家重要清洁能源保障基地。

二、划定清洁能源发展区。落实“双碳”目标,传统能源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重点保障风能、太阳能发展建设空间用地,科学划定清洁能源发展区,划定面积为21460.2平方公里,现状风电用地生态红线范围外面积为2766.51平方公里。规划风电区考虑未来发展予以充分保留,借助国家产业政策,力争将锡盟建成发电、利用、制造、研发产业链完整的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三、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重点在西部荒漠、半荒漠和南部丘陵地带预留风光空间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坚持集中和分布并重、外送和自用并举,加快推进特高压外送通道和火电“点对网”配套新能源基地建设,有效提高现有通道输送绿电占比;充分利用沙地、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坑、排土场和已关闭退出的煤矿治理区建设生态治理类光伏电站;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电站建设,改善城镇用能结构。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新能源运维中心,将锡盟建设成国家级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和环首都地区清洁能源输送基地及首都生态屏障。

四、加快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推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通过优化存量、做好增量两轮驱动,助力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持续推动大型外送风光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光伏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展。积极构建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的新能源多元发展新格局。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高效利用,稳步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优化发展。积极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分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探索苏尼特右旗赛汉地区、阿巴嘎旗、多伦县以及正镶蓝旗桑根达地区深层干热岩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将中深层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行传统供暖的清洁替代。

五、广泛扩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促进就地消纳。市场化并网项目。重点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项目、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等。统筹、就近预留园区新能源项目用地,稳步推进实施既有负荷新能源替代,新增负荷实现全清洁能源供能;综合考虑区域实际,适度探索新能源异地配置。保障性并网项目。统筹考虑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用于支持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绿电+绿氢”项目。结合自治区“一区、六基地、一走廊”的氢能产业统一布局,联合通辽、赤峰共同打造蒙东氢能综合生产基地。根据锡林郭勒盟实际,采用具有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的绿色制氢技术,多伦路口支撑换氢电厂,管道送输氢。

六、多措并举保障项目用地。一是初步摸清全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外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面积,积极引导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前,阿巴嘎旗1个光伏项目(京能沙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p光伏项目)已使用未利用地(沙地)2730亩建设光伏矩阵。二是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对依法取得的露天矿排土场建设用地,经修复并验收合格的,可用于发展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涉及排土场建设光伏项目的矿山企业共4家,分别是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内蒙古白音华自备电厂、蒙能集团锡林矿业公司和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芒来矿业有限公司,总占地约1万亩。三是积极主动服务、上下统筹联动、专人跟踪盯办、开辟绿色通道、提速用地审批效率,全力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地。2018年以来,36个新能源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和5个500千伏汇集站项目、8个国家第一批4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2个上都百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和5个储能项目全部获得自治区批准用地,包括分散式风电、风电供热等共计78个风电项目获得自治区批准用地4891余亩,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将紧扣五大任务,围绕打造国家重要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规划目标,进一步把握新能源项目用地政策,深入研究、熟练运用,为推进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原标题: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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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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